為積極落實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和責任落實,4月17日上午,稽核管理中心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處罰辦法》宣貫活動。
會議強調,一是認清安全形勢、把握責任定位。集團公司此次修訂的《安全生產追究處罰辦法》,主要特點是由剛性執行向彈性落實轉變、由事后的責任追究向事前的責任追究前移,要求廣大職工要認清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職責,切實壓實安全責任。二是要有全局觀念、增強安全意識。新辦法中取消評先評優、進行工資總額扣減等處罰措施,事關單位每一名職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樹立“人人都是安全員”的意識,將安全生產當成份內事,才能真正避免事故的發生。三是做到盡職盡責,積極參與處置。新修訂的處罰辦法中,對于主動消除安全違法安全后果、積極參與應急處置等五種行為做出了從輕或減輕處罰規定,這充分體現了此次辦法對于安全工作盡職免責的特點,廣大職工要有相應安全觀念,在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處置,切不可瞞報、謊報。
稽核管理中心將以此次安全宣貫為契機,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理清安全生產隱患,以實際行動貫徹集團公司“安全至上 慎終如始”的安全理念,為分公司“十小”目標愿景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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