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TC219P06T
本詢比項目陽原、化稍營服務(停車)區屋頂防水維修項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團燕趙驛行有限公司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河北高速集團燕趙驛行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詢比人為河北高速集團燕趙驛行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本項目采用詢比方式進行,資格后審,詢比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2.1項目名稱:陽原、化稍營服務(停車)區屋頂防水維修項目。
2.2 建設地點:宣大高速化稍營服務區、宣大高速陽原服務區
2.3項目概況:化稍營服務區主樓、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年久失修,屋頂滲水嚴重,無法正常使用,急需實施,需拆除原有防水后,修復找平層,鋪筑單層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陽原服務區主樓、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年久失修,屋頂滲水嚴重,無法正常使用,急需實施,需拆除原有防水后,修復找平層,鋪筑單層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2.4計劃工期:3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自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12個月。
2.5詢比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
3.1本詢比項目要求詢比申請人須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滿足附件2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3.2本次詢比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3與詢比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詢比活動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詢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申請;否則,相關的詢比申請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均不含分公司)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含分公司)的詢比申請人,不得參加詢比。
3.6詢比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18年06月0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詢比。
4.1符合要求的投標申請人請攜帶詢比申請人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授權委托書(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場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原件)、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于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到石家莊市橋西區建國路振一街商務19樓1903室報名,并購買詢比文件。
如需要郵寄報名的,可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授權委托書(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場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原件)、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復印并加蓋企業公章后發送至郵箱(帳號:kxxa_6688@163.com),經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后(代理機構審核合格,不代表通過評比階段的資格審查通過),郵寄詢比文件。
5.詢比申請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詢比人不統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詢比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07月16日14時30分前詢比申請文件遞交至石家莊市橋西區建國路振一街商務19樓1903室。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詢比人將予以拒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按照遞交詢比申請文件的先后順序,詢比人只接受第1名遞交詢比申請文件的詢比申請人參加該項目的詢比。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詢比人、詢比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詢比人:河北高速集團燕趙驛行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裕華區黃河大道98號
郵編:050000
聯系人:張倩
電話:0311-89256051
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郵編:050000
聯系人:張小琪
電話:13313115558 0311- 89246112
8.附件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日期:2021年07月09日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不同單位名單:; (2)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名單:; (3)本單位對其他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名單:。
日期:2021年月日 |
注:1、詢比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2、詢比申請人應在遞交詢比申請文件同時向詢比人單獨提交此表。
3、如詢比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現中選人未如實填報此表,詢比人有權解除合同,相關合
同價款不予支付,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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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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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比申請人過去1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房屋建筑工程合同或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合同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詢比申請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 |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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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建筑工程”專業的“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單位名稱與詢比申請人名稱一致),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登記單位須與詢比申請人單位名稱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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